在行洪、排涝、送水河道内设置行水障碍者,应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按侵占河道过水断面面积处以罚款。
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听证记录人是否回避,由听证主持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