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价应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发出; 2)发价的内容必须十分确定; 3)发价人须有一旦其发价被接受时即受约束的意思。
A.产品质量 B.产品特性 C.相关工艺 D.生产方法
A、出口国价格 B、第三国价格 C、结构价格 D、替代国价格
A、正常贸易 B、公平竞争 C、倾销 D、报复
(1)含义:两成员在国际贸易中相互给予对方以贸易上的优惠待遇。试图通过在市场准入方面提供互惠的方式来保护贸易平衡。 (2)适用:关税减让;在东京回合中将其扩及到了一些特殊的非关税壁垒谈判,如海关估价、补贴与反补贴等 (3)例外:东京回合中确立了普惠制,即发达国家单方面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品或半制成品给予关税优惠的措施
A、削减出口商品关税 B、实行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 C、扩大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和增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D、在更大范围和更大程度上开放服务市场
A、企业的专向性补贴 B、产业的专向性补贴 C、地区的专向性补贴 D、禁止性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