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日起,房屋租赁市场税收按()规定执行。 A.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B.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C.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D.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契税 E.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A.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不如实申报 B.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转借、转租,改变房屋用途 C.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当家庭收入超过当年最低收入标准时不及时报告 D.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E.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房屋
A.共有房屋租赁 B.公有房屋租赁 C.私有房屋租赁 D.住宅房屋租赁 E.非住宅房屋租赁
A.1 B.2 C.3 D.4
A.享有租金收益权 B.承租人逾期不交房租,单方解除合同 C.对房屋修缮 D.提供房屋附属设施
A.5 B.20 C.33 D.40
A.交付租金 B.合理使用、善意保管房屋 C.租赁关系终止时归还房屋 D.房屋使用 E.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
A.收回其承租的廉租住房 B.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C.停止租金核减 D.没收非法所得
A.无期性,低租金B.长期性,低租金C.无期性,免租金D.长期性,免租金
A.赔偿金 B.2倍租金 C.滞纳金 D.3倍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