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光的异议不能成立,因为其提出的异议不是针对债务本身,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异议
A.甲的行为使支付令失去法律效力 B.法院应裁定将督促程序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C.法院应再次发出支付令 D.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A.文杰应当给付的金钱数额 B.文杰清偿债务的期限 C.文杰提出异议的期限 D.文杰在法定期间内部提出异议的法律后果
A.清偿债务的期限 B.提出异议的期限 C.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不提出异议的法律后果 D.债务人可以另行起诉的期间
A.甲公司使用乙公司的产品,乙公司拒绝提供合同中的售后服务 B.乙拖欠甲20万元现金至今未还,乙在国内,但下落不明 C.乙拖欠甲价值200万元的汇票两张 D.乙拖欠甲的50万元现金尚未到期,但甲担心乙会抵赖欠款不还
A.甲乙两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乙公司支付货款后,甲公司却迟迟不交付货物,乙公司于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甲公司交付货物 B.乙到期不能归还甲的欠款,虽然乙下落不明长达3年时间,甲仍然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C.督促程序因债权人的申请而开始 D.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对债务予以口头确认,并履行部分债务,而且口头表示在此次履行债务后的2个月之内履行剩余债务。这样仍然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A.四方在接到支付令后表示自己无力还款 B.四方在接到支付令后对清偿期限表示异议 C.四方在接到支付令后以书面形式提出远大公司所交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应减少货款 D.四方在接到支付令后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