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新宁粮果厂于1987年3月2日,为其生产的奶糖注册了“方月”商标,但该厂在使用“方月”商标时,未标明注册标记。1990年3月3日,达能儿童食品厂在其生产的奶糖上使用了“方月”商标,同时,打上了注册标记。商标管理干部小张认为达能儿童食品厂违反了商标法有关规定,构成冒充注册商标,并没收其非法所得1.9万元。但达能儿童食品厂认为新宁糖果厂在使用“方月”商标时未标注注册标记,已符合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其注册商标应予以撤销,故不服处罚。
按商标侵权行为处理,根据《商标法》五十三条处理。
问答题A厂生产的棉毛衫使用“海鹰”商标,由飞翔的海鹰图形与“海鹰”文字组成,已获注册。B厂申请注册的“天雁”牌棉毛衫商标,已被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A厂认为B厂的“天雁”商标图形与其“海鹰”商标图形难以区分,两者属近似商标。A厂准备提出异议。
A厂应于“天雁”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异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