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增值税政策没有规定未支付货款不能抵扣进项,所以可以抵扣。
可以在改变用途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抵扣。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动产的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A.2%B.3%C.5%D.11%
A、3% B、5% C、11% D、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