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内地被申请人在内地和香港均有财产的,申请人可以同时分别向两地的法院申请执行 B.香港法院同意执行内地所有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 C.内地申请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法院对执行案件有管辖权 D.被申请人在内地和香港均有住所的,应向一地法院申请执行
A.台湾公司主要负责人到广州出差时可直接向其送达 B.必须通过外交部门才可向到北京出差的台湾公司主要负责人送达 C.只要是该台湾公司在内地的业务代办人,即可向其送达 D.凡业务代办人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收或者盖章,即可依法留置送达
A.在询问证人时,内地中级法院的人员不能出席直接向证人发问 B.因为是委托澳门法院进行司法协助,因此,委托书应以葡文提出 C.该案件司法文书送达的委托,应通过该中级法院所属高级法院转交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 D.请求调取的证据,应当是与该案件有关的证据
A.甲公司向上海和北京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该判决的,由最先立案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该判决效力低于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 C.甲公司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有效的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视情况决定是否准予财产保全 D.甲公司申请认可该判决的,应当在判决效力确定后2年内提出
A.香港公司主要负责人到北京出差时可直接向其送达 B.必须通过外交部门才可向到北京出差的香港公司主要负责人送达 C.只要是该香港公司在内地的业务代办人,即可向其送达 D.可以直接向该香港公司授权可接受送达的业务代办人送达
A.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在内地不同的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申请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的申请,不得分别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B.被申请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既在内地又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申请人可以同时分别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 C.申请人申请认可和执行的期间为一年 D.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认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执行内地人民法院判决违反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共政策的,可不予认可和执行
A.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在内地不同的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申请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的申请 B.被申请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既在内地又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申请人可以同时分别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 C.申请人申请认可和执行的期间为一年 D.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认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执行内地人民法院判决违反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共政策的,可不予认可和执行
A.如该港资企业在内地和香港均有财产,李某只可向一地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的申请 B.如该港资企业在广东和浙江均有财产,李某可分别向两地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的申请 C.香港法院出具的证明书如需在内地执行必须进行公证 D.本案判决的认可与执行不适用《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
A.安排涉及的民商事案件在内地包括劳动争议案件,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包括民事劳工案件 B.受委托法院送达的司法文书必须是其中载明的出庭日期或期限未过的司法文书 C.双方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均须通过内地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进行 D.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
A.该安排的适用范围目前仅限于民商事案件判决的相互认可和执行 B.内地有权受理认可和执行判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人民法院 C.根据本安排,在被请求方法院受理认可和执行判决的申请期间,当事人提起相同诉讼的,被请求方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再决定是否应当受理 D.违反法律的基本原则可以成为双方拒绝认可相关判决的理由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