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权利人对于自己的财产所享有的权利。
是为了担保债的履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物权,主要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即移转占有。
是指占有人对于占有物的事实上的管领力,因被侵害而被持续地剥夺。
A、地役权是为特定人设定的 B、地役权是为需役地设定的 C、地役权可以是有偿取得的 D、地役权也可以是无偿取得的
A、桌子与椅子 B、房屋与窗子 C、汽车与拖斗 D、某甲的拖拉机与某乙的拖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