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
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债的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而消灭债务的制度。
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的法律事实。
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是指债的主体发生变更,即由新的债权人、债务人代替原债权人、债务人,而债的内容保持同一性的法律事实。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是指债的一方主体将其债权债务一并移转于第三人。
问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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