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控辩双方提出证据须经声请、交叉询问规则、法庭当庭认证的规则、推定和司法认知的规则。
A.关于案件事实的陈述 B.关于诉讼请求的说明和案件处理方式的意见 C.对证据的分析和应否采用的意见 D.对争议事实的法律评断和适用法律的意见
是指在法官造法的条件下,法院可以对判例法采用司法认知的形式予以确认。
本证,是指能够证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即是能支持诉讼中一方的事实主张成立,证明其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