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年2月2日,西安市民肖某在永辉超市(纺渭路店)购买了54.76元的商品,肖绵明付给收银员55元现金,收到2角找零。肖某有保留购物小票的习惯,回家后他发现,永辉超市少给他找零4分钱 肖某随后致电永辉超市客服,对方表示,“分分钱”四舍五入是商家规定,消费者可以保留小票,攒到整数后到超市兑换。北青报记者在肖某保存的购物小票上看到,小票下方写有“凭小票当月内到服务台积零换整”。肖某不认可永辉的处理方式,他认为四舍五入是超市的霸王条款,多收的4分钱所有权归消费者也就是他本人所有。至于商家提到的“积零换整”,肖某认为这是超市单方面的告示,不合理且不合法,而且这一行为变相限制了消费者去其他超市消费的自由。肖某说,哪怕是一分钱,也是消费者应得权利。随后,肖某一纸诉状,将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超市侵犯了消费者什么权益?
答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肖某认为永辉超市侵犯了他的以下权益:1. 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获得公平的交易条件,不被强迫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