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各种电动工具,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增值税以1个月为一个
纳税期,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2020年7月10日该公司申报缴纳6月份增值税税款100万元。7月底,税务机关对该公司6月份增值税计算缴纳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有关检查情况如下:①6月6日,一批外购原材料因管理不善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的买价为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6.5万元。在查明原因后,该公司将50万元原材料成本记入当期损益。②6月10日,处理一批多余未用材料,将取得的含增值税销售额3.39万元全额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③6月15日,购进集体福利用低值易耗品一批,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6万元,进项税额0.78万元。该公司已申报进项税抵扣0.78万元。④6月25日,销售电动工具一批,含增值税价格11.3万元,另外向购货方收取包装物租金2.26万元。该公司将确认该笔销售业务销项税额1.3万元,租金全额记入其他业务收入。⑤企业申报6月份增值税时,取得的一张增值税发票尚未通过认证。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4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2万元,要求: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⑴分析该公司上述各项业务的增值税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⑵计算该公司应补缴的增值税税款,需列出计算过程。
答案:
答案:⑴分析该公司上述各项业务的增值税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① 对于外购原材料被盗的情况,根据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因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