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创业板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应于上市前5个交易日前提出书面申请,并在上市前3个交易日发出限售股份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B.某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在上市前5个交易日发出新股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C.上交所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可转债期满前3-5个交易日内披露本息兑付公告。
D.上交所上市公司2012年1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债,2012年8月1日为可以转股,2012年7月28日披露实施转股的公告(假设2012年8月1日为星期四)。
E.上交所上市公司,行使赎回或回售的,应于每年首次满足赎回或者回售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3次回售公告。
F.某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创业板上市,上市委员会7个交易日做出了批准决定,该公司在上市前5个交易日日内披露上市公告书等。
G.发行可转债的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应于股东大会决议日后20个交易日内赋予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并至少发布3次回售公告;每个月结束披露因转股引起的股份变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