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X 纠错
浇筑混凝土多要求整体浇筑,如因技术或组织上的原因不能连续浇筑,且停顿时间有可能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则应事先确定是适当的位置留置施工缝。
施工缝留设位置的原则是:应设置在结构受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
留缝应符合下列规定:柱子,留置在基础的顶面、梁或吊车梁牛腿的下面、吊车梁的上面、无梁楼板帽的下面和板组成整体的大断面梁、留置在板底面的以下的20~30mm处。
有主梁的楼板: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的中间1/3范围内。
单向板: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
墙:留置在门洞过梁跨中的1/3范围内,也可留在纵横墙的交接处。双向受力楼板,大体积混凝土结构、拱、弯拱、薄壳、蓄水池、斗仓、多层刚架及其他复杂机构复杂的工程;施工缝应按设计要求留置。
施工缝的处理:在留置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时,已浇筑的混凝土抗压强度应不低于1.2 MPa。应清除已硬化的混凝土表面水泥薄膜和松动石子及软弱混凝土层,并加以充分润湿和冲洗干净,不得积水。在浇筑混凝土前宜先铺抹水泥砂浆一层。浇筑时混凝土应细致捣实,使新旧混凝土紧密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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