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日,张某与甲饭店总公司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在甲饭店北京分店担任厨师,由上海总公司为其支付工资,执行标准工时制度。2016年“十一黄金周”期间,甲饭店安排张某加班7天,“黄金周”结束之后补休7天,未支付加班费。2016年11月张某提出年休假申请,要求享受10天的带薪年休假,甲饭店认为张某在本饭店工作时间不满1年,未予批准。2018年7月,张某因炒菜时操作不当,被油锅烫伤,住院治疗1个月,这一期间甲饭店按照1280元向其支付工资。出院后被有关部门评定为9级伤残,甲饭店不肯再与张某续签劳动合同,并只向其支付了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张某不服申请劳动仲裁,提出要求甲饭店与自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支付2016年的加班费、按本人月工资标准发放住院期间工资等多项请求。已知:张某自2003年开始参加工作,在甲饭店工作的日工资为300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1600元,“黄金周”七天中,有三天为法定休假日,四天为休息日。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小题。
关于张某提出年休假申请,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张某不能享受年休假
B.张某可以享受4天年休假
C.张某可以享受5天年休假
D.张某可以享受10天年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