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X 纠错
谈判人员的分工层次:
第一层次是谈判小组的领导人或首席代表,即主谈人,他应当是富有谈判经验、兼备领导才能、能应付变幻莫测的环境的谈判人员。依谈判的内容不同,谈判队伍中的主谈人不同;购买产品原材料的谈判,可由原材料采购员、厂长或生产助理做谈判主谈人;购买工厂设备的重要零部件,可由采购部经理、总工程师、有关部门经理担任。重要销售合同的谈判,其主谈人可由销售部经理、或资历较深的业务总管,或指定担任此合同谈判的项目经理担任;而对合同的争议,则由项目经理或销售部经理、或合同执行经理、或其他有关部门经理担任主谈人的职位。
第二层次的谈判人员是懂行的专家和专业人员。他们凭自己的专长负责某一方面的专门工作。谈判队伍中的主力军——各专业人员要能适应谈判工作的需要,有利于谈判的顺利进行,既要有熟悉全部生产过程的设计、技术人员,也应有基层生产或管理人员,更要有了解市场信息、善于经营的销售、经营人员。
第三层次是谈判工作的必需的工作人员,如速记或打字员,虽然不作为谈判的正式代表,但是谈判组织的工作人员,具体职责是准确、完整、及时地记录谈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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