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海上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任何单位、个人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①助航标志或者导航设施位移、损坏、灭失;②海上钻井平台;③有妨碍海上交通安全的沉没物、漂浮物、搁浅物或者其他碍航物;④其他妨碍海上交通安全的异常情况。
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②③④D.①③④
A.本船遇难地点和驶往最近陆地或交通线的航向距离B.弃船后各艇筏的集合地点C.无线电救生设备的使用方法及求救联络方式D.可能获救的时间地点
A.有计划地使用时间B.目标明确C.所有要做的事情按部就班完成D.要具有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