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小区内拟建一座6层普通砖泥结构住宅楼,外墙厚370mm,内墙厚240mm,抗震设防烈度7度,某施工单位于2009年5月与建设单位签订了该项工程总承包全同。合同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写明:瓷砖墙面积为100m2,综合单位为110元/m2。
事件一:现场需要安装一台物料提升机解决垂直运输问题,物料提升机运到现场后,项目经理部按照技术人员提供的装配图集组织人员进行安装,安装结束后,现场机务员报请项目经理批准,物料提升机正式投入使用。
事件二:现场施工工程中为了材料运输方便,在内墙处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内墙上留直搓。并沿墙高每八皮砖(490mm)设置了2¢6钢筋,钢筋外露长度为500mm。
事件三:由于工期紧,装修从顶层向下施工,给排水明装主管(无套管)从首层向上安装,五层卫生间防水施工结束后进行排水主管安装。
事件四: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调换了瓷砖的规格型号,经和平单位核算综合单位为150元/m2,该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后,经监理工程师实测确认瓷砖粘贴面积为1200m2,但建设单位尚未确认该变更单位,施工单位用净值法进行了成本分析。
备注:BCWS-计划完成工作预算费用
BCWP-已完工作预算费用
ACWP-已完工作实际费用
CV-费用偏差
背景资料
某写字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0层,当主体结构已基本完成时,施工企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了装修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编制了装饰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一事件:
事件一:工作E原计划6天,由于设计变更改变了主要材料规格与材质,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E工作计划改为9天完成,其他工作与时间执行网络计划。
事件二:一层大厅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一盏大型水晶灯(垂100kg)安装在吊顶工程的主龙骨上。
事件三:由于建设单位急于搬进写字楼办公室,要求提前竣工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技术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设计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竣工验收。
用标号法找关键线路,计算工期。则计划关键线路为:B-C―F-G;计划工期为17天。
背景资料
某新建办公大楼的招标文件写明:承包范围是土建工程、水电及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投标,风险范围内价格不作调整,但中央空调设备暂按120万元报价;质量标准为合格,并要求获省优质工程奖,但未写明奖罚标准;合同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
某施工单位以3260万元中标后,与发包方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了合同。合同中还写明;发包方在应付款中扣留合同额5%,即163万元作为质量履约保证金,若工程达不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该质量履约保证金不再返还;逾期竣工违约金每天1万元;暂估价设备经承发包双方认质认价后,由承包人采购。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发生多次设计变更,承包人在编制的竣工结算书中提出设计变更实际增加费用共计70万元,但发包方不同意该设计变更增加费。
事件二:中央空调设备经比选后,承包方按照发包方确认的价格与设备供应商签订了80万元采购合同。在竣工结算时,承包方按投标报价120万元编制结算书,而发包方只同意按实际采购价80万元进行结算。双方为此发生争议。
事件三:办公楼工程经四方竣工验收质量为合格,但未获得省优质工程奖。发包方要求没收163万元质量保证金,承包人表示反对。
事件四:办公楼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比合同工期拖延了10天,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金10万元。承包人认为工期拖延是设计变更造成的,工期应顺延,拒绝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