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除公用企业外,依法律、法规而享有独占经营权的其他经济实体。
指公用企业或者依法享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以排挤其他竞争者的公平竞争为目的,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
行政区划名称、字号、待业和组织形式,在通常情况下,这四部分不可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