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380ml B.恒大冰泉饮用天然水1000mL C.卫龙辣条96g D.旺旺仙贝1Kg
A.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中文有对应关系(商标、进口食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国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网址除外)。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 B.所有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C.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 D.当某种复合配料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时,不需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