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 B.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支付所得数额 C.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 D.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他相关涉税信息。
A.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所说的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1600元。 B.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所说的合理费用,是指买卖财产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 C.二个或者二个以上的个人共同取得同一项目收入的,不应当对每个人取得的收入分别按照税法规定减除费用后计算纳税。 D.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A.取得量化资产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税,计税依据是7000元 B.取得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 C.转让股份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税,计税依据13000元 D.转让股份暂缓征收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