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直接向甲公司出具拒绝支付证明 B.应通过乙银行向甲公司发出未付款通知书 C.先按委托收款凭证及债务证明标明的金额向甲公司付款,然后向丙企业追索 D.应通知丙企业存足相应款项,如果丙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存足款项的,再向乙银行出具拒绝支付证明
A.3天 B.10天 C.15天 D.1年
A.记名预付卡的有效期不得低于3年 B.不记名预付卡的资金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 C.预付卡可以透支 D.不记名预付卡可以办理赎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