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第21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将可能导致不利的法律后果包括:()①如果故意不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导致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难以确定,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付责任; ②如果因重大过失不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导致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难以确定,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付责任;③如果因一般过失不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导致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难以确定,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付责任;④即使没有过失,由于未通知导致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难以确定,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也不承担赔付责任
A.②③ B.③④ C.①② D.①②③
暂保单是指保险人在签发正式保险单之前出立的临时保险凭证。下列关于暂保单的描述中,正确的观点是():①暂保单的签发证明保险人已经决定与投保人签订正式的保险合同;②暂保单在性质上是一种临时保险合同;③暂保单的效力以暂保合同的约定为准;④暂保单不同于保险凭证。
A.②③④B.①③④C.①②③D.①②③④
A.张某的受益人明知张某已罹难,于事故发生2个月后方才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可以以未及时履行事故通知义务拒赔 B.张某的受益人明知张某已罹难,但忙于处理丧事迟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可以以未及时履行事故通知义务拒赔 C.保险公司通过媒体报道已知道发生空难,不能推卸赔付责任 D.保险公司无义务关注媒体,可以以迟延履行事故通知义务为由拒赔
A.①②③④ B.①③④ C.①④ D.①②④
A.H寿险公司湖北分公司宜昌支公司 B.H寿险公司 C.H寿险公司海南分公司 D.H寿险公司湖北分公司
A.①③④ B.①③ C.②④ D.①②③④
A.①③ B.①③④ C.②③④ D.①④
黄艳与朱启是夫妻关系,为防止意外风险,黄艳为朱启购买了某人寿保险。黄艳与朱启有一子朱轩,朱启尚有父母朱润及谭红梅健在。请根据其人寿保单受益人指定的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A.不应赔付,因为受益人有犯罪行为 B.应当将保险金赔付给黄艳,因为黄艳并没有杀害朱启 C.应当将保险金赔付给朱轩及黄艳,因为其二人仍享有受益权 D.不应赔付,因为《保险法》规定,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的,所有受益人均丧失受益权
A.由黄艳、朱润、谭红梅各占1/3 B.由黄艳占1/2,朱润和谭红梅各占1/4 C.由黄艳占2/3,朱润和谭红梅各占1/6 D.归黄艳所有
A.归黄艳所有 B.由黄艳、朱轩、朱润、谭红梅各占1/4 C.归朱润和谭红梅所有 D.归朱轩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