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主甲在2009年10月1日以自己为被保险人投保终身寿险,保额为100万元,保费每年交一次,交费期为10年。该合同对逾期未交保费情况没有约定。同时,甲还投保了5年期的意外伤害保险,保费趸交,保额为500万元。两份合同都指定丈夫乙为受益人。请根据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A.4年 B.3年 C.2年 D.1年
A.15日 B.30日 C.60日 D.90日
A.①②⑤ B.①②③⑤ C.①④⑤ D.①②③④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