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经济、技术政策,应当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听取有关方面和专家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