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有粉尘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和无尘或低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煤矿作业场所应当加强通风降低有害气体的浓度。()
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验收意见整改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不得通过评审、职业病防护设施不得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