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和销售洗衣机,2019年9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
(1)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增值税为6.5万元;支付相关运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为2万元,增值税为0.18万元。
(2)接受股东投资转入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100万元,增值税为13万元。
(3)购进低值易耗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6万元,增值税为0.78万元。
(4)销售洗衣机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另外收取包装物租金1.13万元。
(5)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产品,新产品含税售价为7.91万元,旧产品作价2万元。
(6)因仓库管理不善,上月购进的一批原材料全部毁损,该批原材料的采购成本为10万元(进项税额已抵扣)。
综上所述:
甲公司为一家上市公司。2015年1月1日,甲公司向其20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0份股票期权。这些职员从2015年1月1日起在该公司连续服务3年,即可以5元每股的价格购买1000股甲公司股票。公司估计该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18元。第一年年末有20名职工离开甲公司,甲公司估计3年中离开的职员比例将达到20%;第二年年末又有10名职员离开公司,公司将估计的职员离开比例修正为15%;第三年年末又有15名职员离开,剩余人员全部行权。甲公司股票面值为1元。要求:
编制2015—2017年与股份支付有关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