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将专向性补贴分为三类:禁止性补贴,可诉补贴,不可诉补贴。
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基本程序:申请人申请;进口方主管机构审查立案;反倾销调查;行政复审和司法审议。
在一般选择产品成本大大高于出口国的第三国作为替代国进行价格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