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利用业余时间写了一部电视剧,后被某电视台采用,电视台在支付酬金50000元时,代扣了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000元。林某收到钱后,认为其应交的个人所得税是5600元(50000×(1-20%)20%×(1-30%),要求电视台还回多扣的款项。
请问哪方的计算是正确的?
汤姆系加拿大驻我国大使馆的领事,在华工作期间,他撰写了一部关于加拿大民族习俗的书,该书在我国出版后获得一笔稿酬,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汤姆按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汤姆以自己是领事应享受免税为由拒绝缴纳。
请分析汤姆的做法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