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林某利用业余时间写了一部电视剧,后被某电视台采用,电视台在支付酬金50000元时,代扣了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000元。林某收到钱后,认为其应交的个人所得税是5600元(50000×(1-20%)20%×(1-30%),要求电视台还回多扣的款项。
请问哪方的计算是正确的?

答案: 电视台对该笔收入应交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是正确的。按个人所得税税法的有关规定,该笔收入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不属于稿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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