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一般而言,同民商法和行政法相比较,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A. 内部结构的不平衡性。如财产客体占的比例最大,经济行为客体所的比例次之,而智力成果所在比作最小,只有版权、工业产权、商业秘密等有限几项
B. 客体效力的位阶性。被物权法规范的财物客体居于最高效力位阶,被知识产权法规范的智力成果客体居于二等效力位阶,没有法典集中规范的经济行为客体居于末等效力位阶
C. 同主体对应关系的复杂性。管理主体对应经济职权与经济职责;中观主体对应经济职权与经济职责和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市场微观主体对应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
D. 相对具体性。如政府的经济干预职权,就总是与相对具体的行业、领域相联系的,不像民商法、行政法那样高度抽象
E. 与经济法律规范的相关性。即经济法不涉及的,如人身利益、政府组织编制等,就不构成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此题为多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