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贸企业2008年度自行核算实现利润总额40万元,后经主管国税机关纳税检查,发现有关情况如下:
(1)在成本费用中计提工资400万元,实际发放工资薪金380万元;
(2)4月1日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设备一台,租赁期为2年,一次性支付租金40万元,计入了当期的管理费用;
(3)该企业根据需要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10万元;
(4)从境内A子公司分回股息76万元,A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15%;从境内B子公司分回股息33.5万元,B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分回股息未计入利润总额;
(5)企业2007年自行申报亏损80万元,后经税务机关检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
(1)计算工资应调整的所得额;
(2)计算租赁设备的租金应调整的所得额;
(3)计算各准备金应调整的所得额;
(4)计算子公司A、B分回的投资收益应调整的所得额;
(5)计算该企业纳税调整后所得额;
(6)计算该企业2008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
某国有百货商场2008年经营情况如下:
全年营业收入1500万元,营业成本828万元,增值税50万元;营业费用523万元,其中支付合法经纪人佣金8万元,佣金比例8%,管理费用98万元,其中支付关联企业管理费10万元、工商业联合会会员费5万元、土地使用税2万元;财务费用50万元,其中因逾期归还银行贷款,支付银行加收的罚息8万元;营业外收入20万元,其中因债权人破产应付未付款5万元;营业外支出30万元,其中经批准商品损失10万元,进项税额转出1.7万元,未扣除商品变价收入1万元。该商场共有员工70人,年末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额为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