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批发和零售业为35% B.制造业为45% C.住宿和餐饮业,若经营场所为自有房产的为60%,若经营场所为租赁的为45%。其中,若经营场所位于国家5A、4A级旅游景区区(县)范围,按照淡旺季月份数加权计算,旅游旺季可适当提高行业调整系数,旅游旺季(最多不超过4个月)为80% D.其他行业为40%。
A.贷款申请人年龄在26周岁(含26周岁)至55周岁(含55周岁)之间。 B.主营业务经营年限达3年以上(含3年);对于符合“乡村能人”认定条件的,经营年限要求可放宽至2年(含2年)。 C.贷款申请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累计办理经营性贷款业务2次及以上(含单笔贷款申请或支用申请),累计用款期限24个月及以上,并且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无不良贷款记录,12个月内(含12个月)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3次;或贷款申请人在其它金融机构有信用贷款记录,且征信系统查询结果为正常类或瑕疵类;或贷款申请人属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VIP客户,且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金融资产总额达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 D.客户不涉及诉讼。
A.贷款申请人或其配偶为该经营实体最大股东的亲属。经营实体最大股东为法人股东的,贷款申请人或其配偶应为法人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最大股东是指:合伙企业应为普通合伙人,个体工商户为营业执照所列示的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亲属仅包括子女、本人的父母、配偶的父母、本人及配偶的亲兄弟姐妹。 B.贷款申请人(含配偶)及其相应亲属占该经营实体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股份或投资份额。 C.贷款申请人实际经营该经营实体,且对经营实体全部资产和收入有绝对控制权和支配权。绝对控制权与支配权主要表现为:对经营实体的资产具有使用、支配、处置的权力;对经营实体主要购销渠道具有控制力;对于该经营实体人事安排具有决定权;对于该经营实体的收益具有所有权与支配权。 D.贷款申请人不实际经营该经营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