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汽车制造厂为一般纳税人,生产制造和销售小汽车。2016年5月发生业务:(1)本月制造普通小汽年150辆,其中10辆转作固定资产自用,20辆抵债,其余全部销售。(2)本月还特制5辆小汽车用于奖励对企业作出特殊贡献的技术人才。已知:普通小汽车不含税销售价格为每辆12万元,税务机关核定该型号普通小汽车最高售价每辆13万元;特制小汽车无同类售价,生产成本为每辆7万元,小汽车的成本利润率为8%,小汽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要求:计算江南汽车制造厂应缴纳的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