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经纪人应当前往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蓝岛大厦)及交易房屋原产权单位核实交易房屋是否是央产房以及能否上市。 B.确认央产房应办理完毕上市手续后方可出售 C.如签约时尚未办理央产房上市手续,应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出卖人取得《在京中央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的时间期限及未能按期办理的违约责任。
A.按房改政策规定属不可售住房但已向职工出售的,不得上市出售 B.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的特殊部门的住房,原产权单位认为不宜公开上市出售的 C.党政机关、科研部门及大专院校等单位在机关办公、教学、科研区内的住房,原产权单位认为不宜公开上市出售的 D.部级干部购买的公有住房 E.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上市出售的已购公房或与原产权单位有特殊约定的已购公房(规定住满五年内容的除外),应按法律、法规规定或与原产权单位的约定执行
A.交易房屋只有承租人的:由承租人签署。 B.交易房屋有承租人及次承租人(即转租后的承租人)的:承租人、次承租人均需签署。 C.交易房屋有代理公司:如代理公司为出租人的代理人,则代理公司无须签署;如代理公司为承租人,则代理公司需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