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经盘查确认是潜逃、通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乘警应当立即使用约束性警械将其控制,收集、制作文字材料后,就近移交列车前方停靠站公安派出所。
B.对需要扣押、收缴或者没收的违禁物品,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收缴或者没收物品持有人当场查点清楚,并在事后补做清单。
C.对鞭炮、发令纸、摔炮、拉炮等危险品,应就近移交列车前方停靠站公安派出所(段)处理。
D.对拒绝接受检查的,乘警应告知其行为涉嫌阻碍执行职务;仍拒绝检查且不能排除违法犯罪嫌疑的,在固定好证据后,可以就近移交列车前方停靠站公安派出所(段)继续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