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116号文第二条讲:“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最近三年内应当在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和管理层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请问: 1、如何理解“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 2、如果企业为规范解决董事长兼任总经理一职的问而致使总经理一职发生变化,对于这种管理层的变化,发审委如何看待?如果需要发生这种变化,在报送申报材料之前多久进行,不会影响发行人申请发行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