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PPROM的处理总则不包括哪项:()

A.全面评估孕妇及胎儿的状况。
B.如果孕周小于24周则放弃胎儿立即终止妊娠,以引产为宜;24-27+6周者,可依据本人及家属意愿终止妊娠,如果要求保胎者充分告知期待保胎过程中的风险,如果羊水指数< 2cm,者建议终止妊娠。
C.不宜继续保胎者采用引产或者剖宫产终止妊娠:34-36+周,不宜保胎,无论如何孕周,明确诊断的宫内感染、胎儿窘迫及胎盘早剥均不宜继续妊娠,立即终止妊娠。引产或者剖宫产终止妊娠。
D.<34周,随时有分娩风险的建议孕妇用硫酸镁保护胎儿神经系统。
E.期待保胎治疗的措施:促胎肺成熟、抗生素应用、宫缩抑制剂的应用、期待过程的母胎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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