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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一建)问答题每日一练(2020.04.19)
问答题
某泵站工程设计流量为100m3/s,净扬程为2.5m,总装机5000kW,泵站自进水至出水设引水明渠、前池、拦污检修闸、泵房、副厂房、出水涵、出口防洪闸及出水明渠等建筑物,为正向进水、正向出水,进、出水纵向轴线全长布置约256m。工程于2012年10月20日开工,于2014年4月20日全部完成。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主体工程开工后,监理机构组织设计、施工单位等进行了工程项目划分,确定了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并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面报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事件2:所有单元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复核,由监理工程师核定质量等级并签证认可。事件3:2014年5月10日,泵站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项目法人主持进行了泵站单位工程验收,该单位工程质量由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复核,项目法人认定,结果为:5个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有4个分部工程达到优良等级,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为89.5%,工程未发生质量事故,该单位工程达到优良标准。事件4:项目法人根据竣工验收的需要,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样检测。监理单位制定竣工检测方案,竣工检测方案经项目法人审核后,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2014年5月20日,应项目法人申请,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组织进行了竣工验收,同意单位工程验收质量优良的结论。【问题】1.指出事件1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2.指出事件2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3.根据事件3中,泵站单位工程质量等级优良的结论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4.指出事件4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
1.不妥之处:主体工程开工后开始工程项目划分不妥;监理单位组织进行工程项目划分不妥。理由:应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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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除事件五中列出的参加会议的单位外,还有那些单位代表应参加自查工作和列席自查工作会议?竣工验收部门的要求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答案:
(1)主要设备供应商.运行管理单位应参加;
(2)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应列席;
(3)妥当,因为工程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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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安全检查的内容有哪些?
答案:
(1)检查思想
(2)检查制度
(3)检查机械设备
(4)检查安全设施
(5)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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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某水闸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立即进行施工招标。事件2:该施工单位的投标文件所载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评标委员会向其发出了要求澄清的通知,施工单位作为投标人按时递交了答复,修改了工期计划,满足了要求。评标委员会认可工期修改。事件3:招标人在合同谈判时,要求中标单位提高混凝土强度等级,但不调整单价,否则不签合同。事件4:合同约定,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有:①提供施工用地;②执行监理单位指示;③保证工程施工人员安全;④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⑤提供测量基准。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有:①垫资100万元;②为监理人提供工作和生活条件;③组织工程验收;④提交施工组织设计;⑤为其他人提供施工方便。事件5:合同部分条款如下:(1)计划施工工期3个月,自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通知中规定的开工日次日起算。合同工程量及单价见表1F420155-1。(2)合同签订当日生效。合同生效后7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工程预付款,施工期最后2个月等额扣回。(3)保留金为合同总价的5%,在施工期内,按每月工程进度款5%的比例扣留。保修期满后退还,保修期1年。问题:(1)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有关规定,事件1、事件2、事件3的处理方式或要求是否合理?逐一说明理由。(2)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分别指出事件4中有关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中的不妥之处。(3)按事件5所给的条件,合同金额为多少?发包人应支付的工程预付款为多少?应扣留的保留金总额为多少?(4)按事件5所给条件,若施工单位按期完成各项工程,计算施工单位工期最后一个月的工程进度款、保留金扣留、工程预付款扣回、应收款。
答案:
(1)事件1不合理。施工招标应该在初步设计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年度投资计划已经安排;监理单位已确定;具有能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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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某水库溢洪道加固工程,控制段共3孔,每孔净宽8.0m。加固方案为:底板顶面增浇20cm厚混凝土,闸墩外包15cm厚混凝土,拆除重建排架、启闭机房、公路桥及下游消能防冲设施。溢洪道加固施工时,在铺盖上游填筑土围堰断流施工,围堰断面如图所示。随着汛期临近,堰前水位不断上升,某天突然发现堰后有大面积管涌群,施工单位为防止事故发生,及时就近挖取黏性土进行封堵,随后上游水位继续上涨,封堵失败,围堰决口,导致刚浇筑的溢洪道底板、下游消能防冲设施被冲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事故发生后,项目法人组织联合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根据水利部《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的实施意见》(水建管[2012]581号)中的"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了处理;施工单位组织制定处理方案,报监理机构批准后,对事故进行了处理,处理后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对工程使用寿命影响不大。【问题】1.本工程事故发生前施工单位对管涌群采取的处理措施有何不妥?并简要说明本工程管涌的抢护原则和正确抢护措施。2.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工程质量事故一般分为哪几类?并指出本工程质量事故类别。3.根据质量事故类别,指出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在方案制定和报批程序方面的不妥之处,并说明正确做法。4.根据水利部《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的实施意见》(水建管[2012]581号),说明背景材料中"四不放过原则"的具体内容。
答案:
1.(1)施工单位采用黏性土对管涌群进行封堵不妥。(2)管涌的抢护原则是:制止涌水带砂,而留有渗水出路。(3)本工程的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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