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能够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
是权利效力所及相对人仅为特定人的权利。
主权利是不依赖其他权利为条件而能够独立存在的权利,从权利则是以主权利的存在为前提而存在的权利。
是指在第一责任人的财产不足以承担其应负的民事责任时,负补充责任的人对不足部分承担的责任。
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参与者、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