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开始实行的一种科举制度,是用考试的办法来选拔武勇人才,对武术的发展起过极大的促进作用。
是利用竞赛规则和擂台等客观条件,采用方法迫使对方掉下擂台的战术手段。
是指以刺,点,撩,截,格,洗等剑法和左手剑指,配合步型,步法等动作构成的套路演练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