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研究对象的全部单位中抽取一部分单位进行考察和分析,并用这部分单位的数量特征去推断总体的数量特征的一种调查方法。
就是用来阐明论点的材料。说明论点的证据,就是判断和推理的基础。包括事实性论据和理论性论据两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