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发文机关未及制定供长期执行的内容完善的规范类文书时,暂且制发的文本,在暂行期内具有法定效力。
对实现企业目标的各种要素和人们在经济活动中的相互关系进行组合、配置,从而建立起一个有机整体的管理活动。
是指专门从事文书处理工作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