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原告(受害者)在使用被告所提供的有缺陷的产品时也有疏忽之处,由于双方面的疏忽而使原告受到伤害。
又称英美法系,是指英国中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它以普通法为基础的、与以罗马法为基础的民法法系相比较而存在的一种法律制度。
如果合同赖以订立的环境发生了改变,或者,合同的履行或对待履行变得不再对称,任何一方均有权从合同撤出。
指当事人一方基于对另一方诺言的信赖而改变了地位,该改变的地位与原来的地位在经济价值上的差异,比如他因履约而发生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