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洁大方、整体和谐、简约朴实、庄重典雅。
政务礼仪的四项基本原则是尊重原则、自律原则、适度原则、对等原则。
国家公务员在与领导谈话时,表情应当恭敬而大方; 与群众谈话时,表情应当亲切而温和; 在秉公执法时,表情应当严肃而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