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追诉期限内发生法定事由而使追诉时效处于保持状态的制度,刑法理论上称之为时效延长。
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