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把常用的双边冲突规范的系属固定化,使其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或为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原则。
某一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何国法来调整的规范。
当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意思表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