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留置送达 B.终结督促程序 C.告知债权人另行起诉 D.对债务人强制执行
A.甲公司使用乙公司的产品,乙公司拒绝提供合同中的售后服务 B.乙拖欠甲20万元现金至今未还,乙在国内,但下落不明 C.乙拖欠甲价值200万元的汇票两张 D.乙拖欠甲的50万元现金尚未到期,但甲担心乙会抵赖欠款不还
A.甲的行为使支付令失去法律效力 B.法院应裁定将督促程序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C.法院应再次发出支付令 D.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A.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B.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口头或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C.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但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D.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A.债权人提出支付令申请后,法院应当在5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B.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应当在债权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15日内发出支付令 C.债务人应当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的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法院提出异议 D.支付令生效的,除非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以外,督促程序立即转为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