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6月29日,由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的,2001年6月29日施行,公布之日起施行。
1、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 2、“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3、服刑人员知法、守法并宣传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