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扫盲工作的法律依据是《国务院扫除文盲工作条例》。
新的课程体系涵盖幼儿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
指在15-50周岁年龄阶段的人口中,未读完六年制小学四年级、五年制小学三年级或简易小学毕业的人,属于青壮年文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