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甲法官以被告人身无分文为由,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B.乙法官以被告人身无分文且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 C.丙法官以犯罪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拘役3个月 D.丁法官以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罚金1000元
A.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B.报请当地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C.以无期徒刑和故意伤害罪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 D.撤回减刑材料,延长考验期限
A.罪犯无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 B.因特殊情况可以不受实际执行刑期的限制决定假释的案件 C.追诉时效已过20年,但仍然有必要追诉的案件 D.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死刑复核案件
A.罚金和赔偿经济损失以陈某现有财产按同等比例同时执行 B.先执行罚金5万元,剩余3万元赔偿给被害人 C.先执行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剩余的3万元作为罚金执行 D.先执行罚金5万元,经济损失不足部分,待陈某刑满后继续履行赔偿义务
A.1999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 B.2009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C.1999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D.1999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